勁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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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09/21 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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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幣原因:『彰顯自己,不必否定他人 』
謝謝你的認真‧
彰顯自己,不必否定他人
一個黑人學生在入學申請書的自傳上寫著:「童年記憶中最清楚的,是我第一次去找白人孩子玩耍:我站在他們中間,對著他們笑,他們卻好像沒看見似的,從我身邊跑開。我受委屈地哭了,別的黑小孩,非但不安慰,反而過來嘲笑我:『不看見自己是什麼顏色』。我回家用肥皂不斷地洗身體,甚至用刷子刷,希望把自己洗白些,但洗下來的不是黑色,是紅色,是血!」
多麼怵目驚心的文字啊!使我幾乎覺得那鮮紅的血,就在眼前流動,也使我 想起「湯姆歷險記」那部電影裡的一個畫面--黑人小孩受傷了,白人孩子 驚訝地說:「天哪!你的血居然也是紅色的!」
這不是新鮮笑話,因為我們時時在鬧這種笑話,我們很自然地把人們分成不 同等級,昧著良心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故意忽略大家同樣是「人」的本質!
最近有個朋友在淡水找到一棟他心目中最理想的房子,前面對著大片的綠地 ,後面有山坡,遠遠更能看到觀音山和淡海。但是,就在他要簽約的前一天,突然改變心意,原因是他知道那棟房子不遠的地方,將要建國民住宅。他忿忿地說:「你能容忍自己的孩子去跟那些平價國宅的孩子們玩耍嗎?買兩千萬元的房子,就要有兩千萬身價的鄰居!」
這也使我想起多年前跟朋友到阿里山旅行,坐火車到嘉義市,再叫計程車上 山。車裡有四個座位,使我們不得不與另一對陌生夫妻共乘。途中他們認出了我,也就聊起來;從他們在鞋子工廠的辛苦工作,談到我在 紐約的種種。下車後,我的朋友很不高興地說:「為什麼跟這些小工說那麼多? 有傷身份!」實在講,他說這句話正有傷他自己的身份!因為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正顯 示了他本身的無知,甚至自卑造成的自大。
我曾見過一位畫家在美國畫廊示範揮毫,當技驚全場,獲得熱烈掌聲之後, 有人舉手:「請問中國畫與日本畫的關係。」「日本畫全學自中國,但是有骨沒 肉,絲毫不含蓄,不值得一看!」話沒完,觀眾已紛紛離席。他竟不知道-- 「彰顯自己,不必否定他人!你可以不贊同,但不能全盤否定!」
否定別人的人,常不能有很好的人際關係,因為他自己心裡有個樊籬,阻擋了別人,也阻礙了自己。有位美國小學老師對我說:「當你發現低年級的孩子居然就有種族歧視的時候,找他的父母常沒用,因為孩子懂什麼?他的歧視多半是從父母那裡學來的!只是,我操心這種孩子未來在社會上會變得孤獨!」我回家告訴自己的孩子:「如果你發現這個社會不公平,與其抱怨,不如自己努力,去創造一個公平的社會。所以當你發現白人歧視黃種人時,一方面要努力,以自己的能力證實黃種人絕不比白種人差,更要學會尊重其他人種!如果你自己也歧視黑種人、棕種人,又憑什麼要白種人不歧視你呢?!」
正因此,我對同去阿里山,和那位買淡水別墅的朋友說:「我們多麼有幸,生活在這個沒有什麼明顯種族區別的國家,又何必要在自己的心裡劃分等級?!小小的台灣島,立在海洋之中,已經夠孤獨了,不要讓自己更孤獨吧!」
一個布娃娃的故事
一直帶在身邊,他一直是我的幸運兒,在我困窘無助時給我信心的「人」。
還記得小時後總愛欺負隔壁比我年齡小的小孩,每天總是玩的髒兮兮才回家,媽媽早已準備好藤條伺候,總是和媽媽演出一場一場武俠劇,一陣刀光血影,我總是落荒而逃,邊跑邊大叫「救命啊!下次不敢了!」拼命跑,有時想想,長大往田徑界發展應該不錯吧!但是畢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媽媽總是在場我洗澡時,當全部衣服脫下,跑不掉,打個半死,籐條不斷像下雨落下,淚水逐漸糢糊了雙眼,平生無大志,只求下次不敢了。但是下次呢?下次媽媽依然拿著藤條「歡迎我回家」。索性爬上自家屋頂,媽媽就打不到了,直到月升日落,田園裡蟲鳴聲也越來越清楚,總是自己弟弟好,趁媽媽氣消一點,盛一碗飯給我,也就是這樣解決了晚餐。稍晚一點,弟弟拿來一條棉被,就這樣望著滿天星斗,陪伴著我入睡,多像竹林七賢,大地穹蒼為我家。
這幾天媽媽不知道在忙什麼,總是很神秘不讓我看到,這個秘密直到生日那天才揭開謎底。這天生日,媽媽幫我煮了紅蛋和豬腳麵線,當我吃完時,媽媽要我把手洗乾淨。當我把手洗乾淨,媽媽從背後拿出來一個布娃娃。
「哇~~~~好可愛喔!謝謝媽媽!」我說道。
「希望它能伴你快快長大。」媽媽看著我說著。
布娃娃看起來胖胖的,短短的手和腳,紅色毛線做的頭髮,大大的眼睛,像香腸一般的鼻子,乾脆叫他「香腸勇」好了,可是布娃娃沒有嘴巴,問媽媽為什麼?媽媽說長大以後就知道。嗯,勇仔,以後我就是你的主人,至此以後有什麼心事,一定告訴阿勇,阿勇也會給我答案。
「這次考試又不好,可是我已經很用功,勇仔,你說怎麼辦?」
「嗯,你說我還要更用功。」自己自言自語著。
「我可以看電視嗎?」
「什麼?你認為我看電視要有所限制,多的時間回去看書。」
這一天媽媽在廚房裡,忙著幫我做點心,朝著廚房望過去,蒸籠緩緩從旁邊慢慢吐出白色鬍鬚,夾雜著水氣,一陣陣香氣像海浪般向我打來,讓我口水直流,肚子也在抗議了。
「阿勇,不知道媽媽做好了沒有,我的肚子在集會遊行抗議了。」
「什麼!還不準我吃喔。臭阿勇,我已經受夠了,不跟你好了。」說完便把丟向桌子,桌子尖銳的地方把阿勇右腳割破了,當時的我已經愣住了,急忙找了一個OK繃,幫阿勇貼上右腳,口中直唸「阿勇,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這時阿勇那個沒有嘴巴,並沒有生氣的意思,只是靜靜的看著我,似乎原諒我的不是。
「阿勇,謝謝你!從來沒有人在我犯錯時,原諒我,只是不斷處罰我。」阿勇還是沒有說話。
後來因為就學問題,搬離原本的地方,搬到都市去了,當然在我背包裡放了阿勇。在新房子剛住沒多久,有天夜裡一陣陣燒焦味不斷傳進我房間,只見爸爸撞開我的門,死命的往外衝,「阿勇!阿勇!」我不斷哭著爸爸,要拿走我的阿勇。「逃命都沒有時間還拿什麼,快走!」阿爸帶著我衝出火場。在身旁正有一位胖胖消防隊叔叔,我告訴無論如何一定要救出還在三樓的阿勇,這是救阿勇的最後希望,叔叔也答應我的哀求,隨即轉身又進入火場,等了很久很久,逐漸靠在阿爸的肩上睡著了。漸漸的,火勢被控制住,當所有人已經出來,仍不見胖叔叔出來。突然,眼睛一亮!是他!胖叔叔出來了,但是阿勇?
當胖叔叔四處找人時,背上背的不正是阿勇!「胖叔叔」我拼命的喊,胖叔叔也朝我這裡走來,「我已經把他救出來了。」想不到胖胖叔叔也同樣有顆赤子之心。我努力點著頭,不斷謝謝這位「救命恩人」。事實上,我已經把阿勇當作一個人看。阿勇被燒的頭髮已成捲曲,仍然沒有任何驚嚇的表情,從阿勇臉上看到最強的生命力。
至此,我已經知道,媽媽為什麼不做上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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