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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04/21 1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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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市長朱立倫強盜殺人,是現行犯
內容: 有關新北市市長朱立倫夥同全台灣及離島警察及檢察官集體強盜殺人,後續又追殺過來,內政部部長李鴻源是共犯及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處長及會計室人員在竊取公庫的錢及台北市中山一派出所所長林俊燁是現行犯
一.惡警及檢察官及政府人員集體強盜殺人,是凶嫌.(某些電視媒體及報社是強盜殺人幫助犯,不但不報導馬英九,朱立倫及惡警及檢察官是強盜殺人凶嫌,還假正義說警察,檢察官破案,騙子利用媒體騙社會大眾).馬英九在選總統時就是一個強盜殺人現行犯.現行犯怎麼可能當選總統.很明顯的是因為騙子馬英九騙人的結果.民進黨會選輸的最大原因,就是民進黨有些公務員在執行公務知道有人在對我犯罪,而見死不救,沒去揭發犯嫌的結果.我還寫信到華視,中視,台視及其他電視台及聯合報,中國時報,自立等報社,結果他們裏面的人還夥 同利用媒體在欺騙社會大眾,並且幫助強盜殺人.
二審計長林慶隆及基隆審計室張錦堂及新北市審計處人事人員,拿了一張不實的診斷書還辱駡我是精神病,就將我資遣.我報案後,結果員警集體犯罪,夥同檢察官寄了恐嚇信到我居住的地方還辱駡我是精神病.正在強盜我的錢.
三. 基隆審計室主任張錦堂及警察還教嗦我家的人家暴,並教嗦署立台北醫院醫生下毒殺我,不但綁架我,拿毒藥給我吃,傷害我腦部器官的功能,結果當時使我功能喪失到連上廁所都不會,連買東西也不會,連地板都不認識,差點被車撞死.(可能被撞死後他們還要主張我自殺).基隆審計室主任不但一天到晚偽造公文書,還恐嚇我要妨害我自由,我去告他,結果他就夥同警察,檢察官一起偽造公文書恐嚇我.他們叫醫生向我說告人是一種精神病.他們還找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分院(原來的名稱為台北市立療養院)醫生恐嚇我說若有人偷我的錢,或強盜我的財物,或對我作出違法的行為,我若去告他們,是一種精神病,他們就要假裝執行公務綁架我去吃毒藥,把我殺了.我寫信給他們院長及行政院衛生署署長結果他們是共犯.後來我只好自己到別家醫院拿證據,結果 別家醫院開了證據,已證明我根本沒病,我拿給他們,他們還故意寫信又駡我是精神病,三天兩頭對我犯罪,並假裝執行公務好實施殺人行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分院多次假裝執行公務,把我擄走勒贖,並故意要殺我,還與審計部一起強盜殺人,松德分院的醫生楊添圍及王仁邦是共犯之一.公教人員請領子女教育補助還有一條規定,就是子女要仰賴父母扶養,因為我受到家暴,故我的子女要分開分別扶養,因此我受有損害,政府因此少支出了金額,受有利益.
四.我向全省各派出所及寫信給各分局長,及警政署及刑大內政部及行政院院長及總統及副總統信箱及台北市政長信箱及台中市市長信箱及台南市市長信箱及寫到立法院及市議會給議員及提復審到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提行政訴訟及寫到大法官,甚至向檢察官報案.結果原來是集體犯罪. 電視上還有什麼爆料專線,結果我寫到電視公司,結果他們還幫被告等人繼續犯罪,在電視上報導不實.
五.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夥同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處長及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人員及會計室人員在裏面偷公庫的錢及騙我的錢,強盜我的錢.(我寫人事資料寫到有關審計部林慶隆是現行犯,結果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處長及人事主任及人事人員及會計主任王建今及專員陳文敏及科員湯雅惠不但未處理還夥同一起強盜,後來,因為我要找人去逮捕他們,我依公務人員請假法,事後請假,台北市停車管理處處長及副處長及主任秘書及會計室主任王建今及專員陳文敏及人事人員及台北市政府主計處人員,還妨害我權利的行使,並把我記曠職,把我廢訓,叫我不可以任職公務人員,直接強盜我的錢).而法規明明規定審計機關索取資料是向承辦人索取,結果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的王建今及陳文敏還叫我去向承辦人要資料給審計機關的人(台北市停車管理處叫我去做非我職務的工作).後來,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處長及會計室主任王建今及會計室專員陳文敏及會計室科員湯雅惠及工程等人員被我發現他們偷取公庫的錢.他們就大聲對我咆哮,叫我要看他們偽造的公文書,然後他們還偷我保管的預算書,然後偷改預算書的資料偷公庫的錢.還有一次我在在登四,五月的傳票到帳冊,結果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會計主任王建今及專員陳文敏向我說之前的人漏了一張一月份的傳票,他們叫我補登到一月(當時帳己記到三,四月,而且報表已送到三,四月,他們的意思不就是叫我要改所有帳冊的合計,總計記錄,及重新將一月到三,四月的報表重編,台北市停車管理 工程處的會計室主任王建今及專員陳文敏那些騙子當場騙我的錢(他們用這種方法,叫我自己辭職),志光教會計學的程茗之前就恐嚇過,還說若去上班,保證讓我們做不下去.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教嗦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林宜瑾及楊美露及陳文敏,及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秘書及處長及副處長及會計室主任王建今等人共同偽造文書妨害我權利的行使.(因為林宜瑾及楊美露多次向裏面的同事說要打他們,而且他們還夥同審計長強盜我的錢,還找人要把我擄走要殺我,我就寫申訴信到台北市停車管理處處長那邊,結果他們回函說沒這回事(當場就偽造公文書致生損害於我).然後林宜瑾及楊美露每天繼續說要打人,我那時很害怕,嚇到不敢上班,並要找人去逮捕他們,結果他們居然夥同台北市政府主計處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共同偽造文書,還把我記曠職,廢訓,叫我不要擔任公務人員,找人來做我的位子,領我那份薪水.強盜我的錢.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會計室主任王建今還偽造公文書說我的成績只有二十多分.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會計室人員,我在喊會計室主任王建廷夥同審計長林慶隆強盜我的錢,是現行犯,結果他們不但未去告發,還一起犯罪.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處長及秘書及副處長及會計室的主任王建今及專員陳文敏及科員湯雅惠等人,是強盜的現行犯,還領考績是甲等或及乙等的錢,他們在偽造公文書,在偷錢.我提復審及行政訴訟,結果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處長及會計室及人事室等人就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寄恐嚇信給我,並夥同一起犯罪,後來台北市停車管理處陳文敏等人就偽造公文書駡我是精神病還叫我要去找醫生開立證明,並 要在證明書上寫說是吃了毒藥才好的.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專員陳文敏還說他們有共犯,共犯是銓敘部的人,並施詐向我說若不去找醫生開立不實的證明就無法任職公務員.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教嗦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的人一起假裝執行公務,把我擄走,並故意要殺我.我多次打電話給台北市停車管理處各部門人員,結果他們是共犯.
六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教嗦志光補習班教審計學的金永勝公然侮辱我們上課的人是白痴,志光補習班教會計學的郝強還說要用板擦丟上課的人,志光補習班教會計學的程茗在上課中叫我們去自殺.我打電話報案,他們不但未處理,結果還繼續犯罪,最後他們就假裝要辦案,叫我去做筆錄,然後要殺我,不但誣告我 ,還對我囚刑,把我毆打成傷,並要把我手折斷,叫我吃毒藥.檢察官及地檢署的法警及看守所的警察是共犯.這件案件我就申請法律扶助的律師,結果我向承辦的黃福裕律師說那個法官張詩芸犯罪,並把我關起來,結果那個騙子黃福裕律師說,她那有關你.(真是個騙子,假好心,假裝要幫忙).那個騙子黃福裕還恐嚇我,說那個警察是穿制服,穿制服的人可以隨便抓人進去.(我聽了覺得很害怕).那個騙子黃福裕還打電話騙我,並辱駡我是精神病,才去請求法律扶助.我的身體早就被他們的毒藥傷害到某個功能喪失,無法吃某些食物,一吃就拉肚子,結果被他們故意把我綁架進去,拿了我不能吃的食物,害我在裏面一直拉肚子.,而且他們還知道我器官某功能傷害到無法治癒,對於某些食物無法吃.他們之前把我綁架到台北市立松德分院,然後也是拿了我不能 吃的食物給我吃,我向他們說我吃了他們的東西而拉肚子,結果他們居然拿藥給我吃.(他們明明知道是因為我器官某功能被傷到無法接受他們的食物,而且器官某功能傷到不治,他們還拿藥給我吃.並脅迫我一定要吃他們的食物.)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志光補習班教審計學的金永勝公然侮辱我說我講話讓他很害怕(金永勝要阻止我報案,我在報案在陳述時,金永勝公然侮辱我說我一說話讓他害怕,金永勝還假裝自己是被害人).
七.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教嗦受刑人辱駡我髒話,我在洗澡的時候,惡警教嗦受刑人嗆我要在外面穿衣服,否則要衝進來,(真令我害怕)後來又將我換了一間,裏面的受刑人還告訴我旁邊房是愛滋病房,(真令找心生畏 懼). 惡警還教嗦受刑人叫我趴在地上找頭髮撿頭髮,又用暴力方式妨害我使用電燈看書,惡警並教嗦受刑人妨害我隱私偷看我的信,受刑人並叫我要向警察說的話要先報告給受刑人知道,由受刑人同意我才可以說,後來又找了另一個受刑人進來駡我.最後又將我換房,惡警還教嗦一位自稱什麼老師的人大聲對我咆哮完後夥同檢察官共同誣告我,惡警還教嗦受刑人叫我去吃精神科的藥,還說我不吃那個藥是很笨.然後他們還讓受刑人將洗衣粉及洗碗精放在一起洗碗,(真令人心生畏懼).惡警還公然侮辱我犯罪.並教嗦受刑人說我犯罪.看守所裏面是菜與飯分開,要吃什麼菜自己夾,結果他們把飯及菜放在一起,把整個飯弄得都菜湯,讓我沒辦法吃.我向他們說我不吃辣,結果他們還把辣放進去,那裏面的警察還公然侮辱我說我駡他們裏面髒話,意思在說我犯罪. 他們還找受刑人公然侮辱我是神經病,而且還找受刑人問我說我犯什麼罪,我就回答說我沒犯罪,結果他們就公然侮辱我,脅迫我要說自己有犯罪.他們假裝執行公務,擄人勒贖及故意要殺害我,還要假裝說我有病,要拿毒藥給我吃.而明明有床位,結果他們就故意叫我要睡地板,結果他們趁我睡著時,將水弄在地板把我全身弄濕.他們還假裝自己是被害人.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受刑人偷別人借我的書去看,然後警察還向我胡說八道說是我借受刑人看.
八.檢察官及警察還妨害我報案,我打電話報案,結果他們駡我髒話(置少二百次以上),真令我心生畏懼.檢察官還寫信駡我是精神病.真令我心生畏懼,我拿證據給他們,他們居然回函說沒證據,然後又駡我是精神病.
九.他們還阻止我向別人他們集體 犯罪是現行犯,我那時在台北花博放錄音帶,說他們是現行犯,他們還妨害我求救,又找了台北市圓山派出所及台北市中山分局督察組警察一,二十個及消防隊及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醫院的醫生假裝在執行公務,要擄人勒贖及故要殺我.後來我打電話到各派出所報案,原來他們是共犯.
十.結果我只要到各地報案,說他們當地的警察未處理,並夥同犯嫌在犯罪,而他們警察共同的作法是又通報給當地的警察(就是犯嫌),並暗示當地警察夥同被告下手殺人.那些惡警還妨害我在網路留言,還公然侮辱我是精神病.或是把我的留言給刪除(妨害我求救).我還打了上千通電話給全省各派出所或分局,內容是警政署署長夥同審計長在強盜我的錢,結果他們不但未處理,還利用職務的機會要殺我.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找人在火車上施暴,一下找人坐在我腿上,一下夫人施暴,還把整個身體靠我胸部,後來台鐵還幫助他人施暴,我在出口的一個人寬的走道,結果台鐵的員工居然找人對我施暴,用身體來擠我,然後要擠進去.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找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分院的醫生楊添圍及看守所自稱是老師的及中央健康保險局台北公園路門診中心的醫生妨害我隱私,假裝執行公務叫我要告訴他我如何生活,有多少錢.我的金錢來源.台北市公園路健保局門診中心的醫生還向我說,精神病可以每個月去領錢,我向他說我要拿診斷書,他問完診後居然說他不看,也不給我診斷書,又騙說他沒看診(意思是不用付錢,我就走掉),結果那個醫生還找護士公然
在門診房間外的公眾可出入的場所公然侮辱我,向我要錢,我就說可以啊, 我要今日的診斷證明(因為我當日去就已經說得很清楚我要診斷證明,而且健保局之前向我說過,可以要當日的診斷證明),而他們不但不給,還公然侮辱我說我看診不給錢.犯嫌又教嗦署立桃園醫院醫生不讓我看診拿診斷書,(那醫生還叫我到署立桃園療養院看,但我不願意去,因為我還有事要處理,而且我等看診等很久,結果那個署立桃園醫院醫生胡說八道說了一句說我怕什麼),犯嫌又一路跟踪我到署立桃園療養院(結果對方叫我要做心理測驗,並說不是當日可以拿診斷書,我要看的是我沒有精神病不須強制就醫,他們居然在那邊騙我的錢,叫我做什麼心理測驗,並要幫助犯罪,妨害我拿證據.)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那些變態還找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分院的醫生妨害我隱私,我那時被台北市三民派出所毆打 成傷, 結果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分院的醫生說傷在那裏,我說傷在大腿,結果那醫生一直問我在那裏在那裏,我當時穿的是牛仔褲,要驗傷不是要把褲子脫掉才可以看到傷嗎,結果我就把褲子脫掉,原來他看診的地方有一個透明的玻璃,他們還找瘋子來妨害我隱私.
十一.原在台北市介壽派出所任職的員警林俊燁將我毆打成傷,從樓上打到樓下,還要找人綁架我,後來又找人及檢察官一起作偽證,說他不在場.林俊燁後來又幫助其他警察及檢察官及審計長林 慶隆強盜殺人.使他人獲取不法利益,林俊燁長官還幫林俊偽造文書,妨害我申請國賠,林俊的長官還偽造文書,讓林俊可以升為台北市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所長.他們主管教嗦誰犯罪犯得多,越凶殘,受到的獎勵越多.檢察官及警察的主管及人事人員是共犯,不但偽造文書讓他們不用接受刑事責任,連行政處分都沒執行,並且在那邊偽造文書,偽造成績,讓他們犯完罪後,還可以拿甲等或乙等的錢,他們是結夥擄人勒贖故意殺人及強盜殺人的共犯.
十二.台北市三民派出所的警察叫我去他們派出所報案,結果我就過去報案,而惡警陳水河夥同三民派出所的所長及其他警察夥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分院醫生及消防隊人員綁架我要殺我,然後又幫助房東把我的水電斷掉.三民派出所的惡警還夥同審計長強盜,後來我去提告,檢察官居然偽造文書到我家,我還打過電話到其他派出所及打電話到刑大報案,結果他們不但不處理,還打電話告訴惡警說我在告他.並幫助惡警繼續犯罪.還有一次台北的刑大叫我去報案,結果居然找了消防隊人員要綁架我要殺我,我當時很害怕.惡警還找房東每三天兩對我犯罪,然後又找檢察官繼續偽造文書到我家,他們還呈報上去說他們的轄區犯罪率很高需要新增人手,因此增加員警.
十三.惡警及犯罪的公務人員還偽造文書偷公庫的錢,因為公務員沒有犯罪都有可能是丙等,何況他們犯的是刑法上的罪.怎麼可能可以拿甲等或乙等的錢.是一種偷竊公庫的行為,而且在那個位子妨害我報案,還幫被告犯罪,那他又在那個位子假裝是警察的身份要做什麼,好做一個幫助的行為,任何人都看得出來,殺人凶嫌要來個裏應外合.
十四.惡警還夥同高點高上高普考補習班妨害考試的公正及詐騙我的錢,補習班給的講義或書本上寫不實的答案,教我要寫錯誤的答案或是書本或講義沒把要考的資料給我.好讓別人可以考上.高點高上高普考補習班教審計學的李曉華還教人家要去自殺.高點高上高普考補習班教成管會的徐樂寫了一大堆錯誤的講義教我要寫錯誤的答案.高點高上高普考教成管會的徐錦華還在上課中騙人,他說寫錯答案會死人.
十五.有的民眾看到我的留言,就去報案,結果惡警去告訴基隆審計室主任張錦堂 說我在網路留言,惡警並與基隆審計室主任張錦堂共同找人要殺我.後來路陸續有民眾去報案,結果惡警找人跟踪我要殺我.晚上時,惡警還故意找人在我居住附近放狗在那邊吠,妨害我 的睡眠.惡警還找高點高上高普考補習班共同騙我的錢及妨害我考試.惡警又找圖書館的人把我的雨傘鎖住不讓我拿.又找人在我經過的路線在那邊將水用力掃,妨害我行走.惡警找人在圖書館用腳大力踩地板發出聲音,妨害我使用圖書館的權利.101年2月7日惡警找人打電話向我說有沒有收到他們共犯台北地方法院精股法官的恐嚇信.(他暗示我上次沒把我殺了,現在已跟踪過來要殺我,因為他們上次就誣告我,還假裝他們是被害人,還要叫我吃毒藥,還要把我手扯斷.上次沒殺成,這次跟踪過來要殺我.)他們還用車要撞死我.我後來上網求救,上律師公會的網路,結果居然發生了滑鼠的右鍵無法複製.
十六101年2月8日惡警教嗦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詩芸及書記官宋德華及檢察官高維駿及書記官宋德華及律師黃福裕共同偽造公文書到我家,並辱駡我犯罪. 恐嚇我說他們上次叫我吃毒藥我不吃,他們將再繼續達到他們的目的,他 們與審計長共同犯罪是強盜殺人凶嫌,他們恐嚇我,叫我小心一點,他們將繼續想辦法殺我.
十七101年2月13日惡警妨害我的隱私,透露我的地址給律師還寄信到我家.我很害怕,因為我根本沒留地址給律師,這種信我怎麼敢看.真嚇人.惡警及犯嫌利用職務的機會偷看我的隱私,好利用機會殺人.惡警還找人跟踪我,要殺我,連我搭電梯他也找人妨害.
十八.101年2月14日惡警及犯嫌教嗦電信公司及圖書館的人妨害我使用網路,好讓他們可以殺我.
十九.101年2月15日惡警及犯嫌,教嗦考試院院長及考試院的人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的人寄恐嚇信給我,並夥同審計長強等人強盜殺人.
二十.101年2月18日惡警及犯嫌找人跟踪,我在圖書館用電腦時,他們找人往我身上打噴嚏.
二十一.101年2月19,我在等公車時,惡警及犯嫌找人開了一台白色8372vb的車,往我一直靠近,我很害怕就只好走開.還有一次在100年10月到101年1月間,有一次我在等公車,惡警及犯嫌就找人開車要撞死我.惡警及犯又找圖書館的人及電信公司妨害我使用電腦.當日晚上我搭車回家,當時公車上還有一大堆坐位,結果惡警及犯嫌找人坐在下車的階梯上妨害我下車.
二十二.101年2月20日,惡警及犯嫌夥同新北市政府市長朱立倫及新北市政府相關承辦人員寄恐嚇信給,說要繼續追殺我,及強盜我的錢.
二十三.101年2月21日,惡警及犯嫌找人在圖書館閱覽室,用自用電腦在打電腦,還將電腦的聲音給開放,在妨害本人看書.
二十四.101年2月22日,惡警及犯嫌找人開了一輛廂型車,我要過馬路時,在那邊看有沒有車,他們就把車開到我面不讓我走,並按喇叭叫我要繞路.
二十五.101年2月23日,惡警及犯嫌找人妨我使用圖書館,我到圖書館推門要進去,結果有一個女的趕快使用暴力用身體擠我.101年2月23日在桃園市立圖書館有一個人坐在十號位置的人,我換位置到他旁的十一號,結果他忽然說出一句神經病.,真令我心生畏懼.
二十六.101年2月馬英九及新北市市長朱立倫及惡警還有犯嫌,教嗦臉書(facebook)妨害我上網,還說我要經過手機的驗證才可使用,我後來用手機要驗證也沒收到,但有的根本不用手機驗證,就可使用,而且我有緊急避難權.他們妨害我求救,facebook涉嫌強盜殺人的幫助犯.
二十七.101年2月,馬英九及朱立倫及惡警與犯嫌,教嗦他人把病毒傳染給我.
二十八.101年3月1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惡警與犯嫌,教嗦他人等在我經過的路上,然後說我裝屎臉(用閩南語說).
二十九.101年2月及3月我多次在桃園的台北永和豆漿大王買早餐,上面明明寫自己拿,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警政署署長及惡警及犯嫌,教嗦裏面的員工,每天靠近我,然後說要幫我拿.有一次我還怕對方騷擾,就很快拿,結果被燙到.
三十.101年3月3日我到7-11加值台灣通,結果對方還問我說裏面是不是剩多少錢.公然的透露我的隱私.令我心生畏懼,結果我居然很害怕,就回答.
三十一.101年3月 2日,馬英九及朱立倫還有惡警及犯嫌教嗦圖書館把電腦螢幕弄壞,並妨害我刷卡使用電腦,還找圖書館的人假裝是電腦忽然間一起壞掉,圖書館的人並公然在那邊騙人,叫我阿姨,(我與他非親非故). 3月3日他們又跟過來,我在上網時,電腦螢幕一直跳動,(不但要傷我眼睛,還暗示他們跟過來要殺我).
三十二.101年3月4日,馬英九及朱立倫還有惡警及犯嫌找人跟踪我,並等在我出入的地方,還公然侮辱我,說「來打啊」,(他們假裝自己是被害人,說是我要加害他們),犯嫌還眼睛看著我好讓大家都知道是在說我.
三十三.101年3月4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惡警及犯嫌及媒體找人打電話要恐嚇我不成,結果找人尾隨我,利用我在7-11買東西,我先到要選飲料,結果趕快跑到我旁邊,要叫我讓他先拿,我不讓他先拿,結果他就使用暴力,把我手扶著的門用暴力搶開,並伸 手拿飲料.並涉嫌要殺我.
三十四.101年2月到3月間,馬英九及朱立倫及惡警及犯嫌找人妨害我上網求救,使我的網路無法複製.並找人要將病毒傳染給我.
三十五.101年3月5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惡警及犯嫌找中壢市建國路69號自助餐的店員,把我叫的菜拿給別人,又把放在別人餐盤的菜又放我餐盤.
三十六.101年3月6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惡警及媒體及犯嫌故意找人在圖書館討論功課及放音樂妨害我使用圖書館,及找奇摩及中華電信的人一起幫助強盜殺人,妨害我使用電腦,使電腦滑鼠複製功能無法使用,又找人故意在我使用電腦求救時,在非吸煙區吸煙.我在桃園市立圖書館時,他找人在那邊拍打拉扯我,施以暴力,涉嫌擄人勒贖結合故意殺人.
三十七.101年3月11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寄恐嚇信給我, 教嗦他人妨害我網路求救,好使他們有機會可以繼續掳人勒贖並結合故意殺人,且還詐騙我的錢,因為我在桃園市一家名稱為壹網棧的店打電腦,要付費,他們不知教嗦誰,使滑鼠右鍵的複製功能無法使用,並使上面的複製功能喪失,更使整個網路沒辦法打開網頁,結果我還在那邊把整個網頁全部關閉,又重開.
三十八.101年3月11日及12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他人在桃園市立圖書館妨害我上網求救,不但使網頁無法打開,並找人撞我的椅子. 3月12日我在用早餐時,又找人用柺杖弄我的椅子,並且用言語恐嚇我說因為他是不方便的人,所以他必須要用柺杖攻擊我.施以暴力,幫助擄人勒贖,並結合故意殺人.
三十九.101年3月15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他人妨害我在早餐店吃早餐看電視,並假裝問東西,我不回答,結果就擋住我的視線,並用手在我眼前揮動,妨害我看電視.又找桃園市立圖書館的人跟踪我,限制我拿衛生紙的數量.顯示他們已跟踪過來,他們多次擄人勒贖並結合故意殺人.沒把我殺了,一直追殺過來.我使用奇摩電子郵件,奇摩寫說叫我用手動存電子郵件,結果我發現了一件很可怕的事,那個人自稱是恐嚇要錢的人,電子郵件如下(寄恐嚇信要錢的人[email protected]),奇摩是共犯,幫助擄人勒贖結合故意殺人.桃園市立圖書館夥同奇摩在那邊妨害我用電腦求救,我只好到桃園介壽路網咖打電腦求救,結果我放的電子郵件忽然間不見,後來又到一家天下網的網咖,結果我上中華電信設的網頁時,出現了一些英文字,而且每打開一家公司就發生同樣情形.我有付費.馬英九等人騙我的錢,還要追殺我.
四十.101年3月17日我在桃園介壽路一段677號的網咖上網,結果在上中華電信設立的某網頁,結果一直出現英文字然後還要按掉, 3月16日我在桃園介壽路一段677號斜對面的二家亦發生此情形,但我回家或換別家時根本沒有此情形,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他人跟踪我,及找人犯罪,不但詐騙我的錢,還幫助要綁架我,並妨害我上網求救.
四十一.101年3月18日 我到桃園介壽路一段658號,一家叫IN NET的網咖上網,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他人跟踪我,及找人犯罪,不但詐騙我的錢,還幫助要擄人勒贖並結合故意殺人,並妨害我上網求救.連我那時上新北市政府,犯嫌還知道,妨害我隱私,然後我按新北市網頁就出現什麼GOOLOG要登入帳號的畫面,後來我又從開一個網,根本沒有這畫面會出現.後來我又到介壽路一段677號的網咖,結果犯嫌又找人跟踪我,還妨害我上網求救. 奇摩並幫助犯罪,我要關閉電子信箱,結果出現了要不要通報畫面,一按就會使我打開的所有資料不見.
四十二.101年3月19日,我到桃園介壽路2段85號網咖上網求救,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他人跟踪我,及找人犯罪,不但詐騙我的錢,還幫助要擄人勒贖並結合故意殺人,並妨害我上網求救.我上中華電信網頁每按一個網頁就出現英文字.而我用奇摩信箱在傳信件,結果傳完就出現了一些英文字,而且不可存為群組,因為我有其他電子郵件信箱,根本不可能有此種現象.後來我就另設立帳號,結果他們居然妨害我隱私,知道我在上那個網路,就又出現了一些英文字,,那是犯嫌教嗦奇摩一起強盜殺人.後來在網咖有一個人居然告訴我將什麼按掉就好,我就沒理他,結果他就講了一句髒話,真令我心生畏 懼.後來我很害怕,時間沒到我就離開,後來我就到桃園廣福路182號網咖,結果他們就跟過來,讓我打開中華電信網路時,又出現了英文字.而他們店面貼了全面禁煙,結果還有二個人在公共場所吸煙,後來我向櫃台的人反應說有人在抽煙,結果第一次櫃台向那個人說,後來就妨害我網路使用,使中華電信網頁又出現英文字,後來同一個人第二次又抽煙,結果我向櫃台反應,結果櫃台就說他們要抽他也沒辦法,然後說要錢退我,(明顯騙子,因為場所是他們的,而且公共場所本來就不可抽)叫我不要去他們店裏面.後來我又到桃園介壽路一段677號那家網咖,我平常去裏面是非吸菸區,結果我去發現有人在抽菸,我就去向櫃台的人說裏面有人在抽菸,結果 那位 小姐還說非吸菸區怎麼可能有人在抽菸(意思指我說謊),後來他們裏面的人又向我說他們老闆在零晨把非吸菸區改成吸 菸區(很明顯的他們讓我產生錯誤,還要公然的說非吸菸區沒人抽菸,而且我明明是說裏面,我也沒說非吸菸區,他們小姐還施詐術,說我是說非吸菸區)他們結夥共同強盜殺人,還要擄人勒贖故意殺人.
四十三.101年3月20日早上8:00左右,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幫助他人將車停紅線,後來被我發現告訴大家後,結果找桃園客運453FT公車司機,在我沒完全上車就將門關起來夾我的包包,後來又假裝要開門讓我把包包拿進來,結果我還沒弄好,他又夾一次,後來他車子已開,我沒辦法,只好用力將夾在門的包包拉出來.晚上時,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教嗦他人將一張羽絨棉被的貼紙,捲成一個貼在我頭上,公然侮辱我.
四十四:101年3月21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 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教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第二次利用職務的機會,假裝執行公務,寄恐嚇信給我,意思是他是強盜的共犯.真令我心生畏懼,現行犯沒被逮捕,那封恐嚇信我連看也不敢看,連打開也沒打開.我當日晚人搭桃園客運,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教嗦一個年老的女人對我施暴力,還拉我叫我要坐在那個位子,並教嗦別人,在我衣服貼了標籤.
四十五.101年3月22日我在桃園介壽路一段658號的網咖求救,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教嗦人使整個網路的網頁無法打開,我就向店員說網路沒辦法打開網頁,而那個滑鼠明明可以用,而店員居然問我是不是有動到滑鼠造成無法打開網頁(他的意思是我有沒有弄壞他的滑鼠. 我有何義務回答他,騙子).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跟踪我,並找到我兒子,還教嗦我兒子,在那邊胡說八道,並駡髒話.
四十六.101年3月23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找人在我經過的路上大聲公然的說「死好」,用閩南語說.對方的意思不就是讓對方殺死我是一件好事,我還得感激對方對我好,能夠把我殺了.後來我在桃園市介壽路一段658號網咖上網,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找人將一個露出性器官的圖片,公然放在螢幕,故意讓我看.真是變態,之前,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也是找一個瘋子(因為那個人是精神病被關在醫院,犯嫌當時把我綁架進去,擄人勒贖故意要殺我,並叫瘋子穿 了一件透明的內褲,每天露出來 給我看,他們那時還找瘋子用東西丟我,並找瘋子胡說八道叫我阿姨,我與那個瘋子非親非故,那個瘋子居然叫我阿姨,而且我也沒有年齡那麼大的晚輩.).後來我在網咖裏面說有變態放色情圖片給我看,並說警察找人跟踪我並找變態在螢幕放色情圖片,結果櫃台的人忽然冒出一聲「騙子」.(意思在公然侮辱我,並幫助犯嫌強盜殺人,阻止我喊有現行犯)
四十七.101年3月24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找了一輛066NU的計程車故意停在站牌,又教嗦他人在車上施暴,拉我頭髮.(100年間,台北市忠孝派出所的女惡警也曾拔我頭髮)
四十八.101年3月25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教嗦一輛G9-1721的車停在站牌.並找人在我要上車時插隊.奇摩新聞還報導不實說馬唯中是總 統馬英九 的女兒,馬唯中明明是強盜殺人凶嫌馬英九,結果媒體報導不實,在幫助現行犯犯罪.後來,我在網咖利用facebook將上述傳給高雄市長陳菊,台南市長賴清德及台北市長郝龍斌及馬英九的老婆周美青及馬英九的女兒馬唯中及立法委員王金平,傳完後要傳給馬英九的女兒馬元中,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facebook的人妨害我使用facebook,還要叫我用手機驗證(但一般都不必),而上我上次用手機在驗證facebook還騙人,根本沒用簡訊通知我,facebook裏面的人在幫犯嫌犯罪,妨害我求救.
四十九.101年3月26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教嗦facebook妨害我使用,我用某些資料設立居然叫我要用手機驗證,後來我就改成其他資料進去,居然不用手機驗證.早上我去台北永和 豆槳大王 的桃園某家店吃早餐,他們還教嗦裏面的店員,假好心靠近我,明明是排隊,而且我前面的還沒結帳,他居然來找我結帳,然後趁機會胡說八道,叫我姐姐(我與那個人根本非親非故).後來我坐著吃早餐,在看東西,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居然找人跟踪我,還趕快跑過來看我在看什麼.我在等公車,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找了一輛538NH的計程車停在公車站牌前.他們還找狗一直在跑,跑來撞我.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找善化警察分局的李政曉假好心,假正義,假執行公務,標題寫了善化警察分局關心你(他如果真那麼關心這件案件,就應該去逮捕現行犯,還來找我做什麼,假關心).當日奇摩新聞還幫助犯罪,內容寫了馬唯中不 靠他爸爸馬英九,(馬英九明明是強盜殺人現行犯,奇摩新聞還幫助犯罪.後來我在桃園介壽路一段658號innet網咖上北一女網站求救,當時我寫的內容是北一女畢業的馬唯中及馬元中,他們的爸爸馬英九是強盜殺人凶嫌,而且後續還追殺過來,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就去教嗦奇摩妨害我留言,我只好再用別的帳號進去,後來不知又教嗦誰把我整個資料弄不見,還要再按還原,我按還原後,居然出現了,叫我一星期內去補習班報名,否則要詛咒我(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在那邊施暴妨害我求救).後來我到桃園介壽路一段677號上網,在用facebook,結果我傳訊息,傳不到三十篇,facebook就寫說防垃圾信所以不讓我傳(那是facebook在幫助犯罪,因為我有多次在用facebook傳訊息時,傳得 還比現在多很多,根本就可以傳,而且我是在求救(當時我在找立法院的立法委員的facebook向立法委員求救,而且我可以緊急避難.facebook還叫我要告訴手機號碼..後來我沒辦法使用facebook只好到立法院的網站留言或寫到立法委員信箱,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人在立法委員留言板留言,寫了「辦案拿錢」,要騙我的錢,而且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本來就是被告身份,他們還說他們要辦案.他們說他們是凶嫌,凶嫌要假裝是正義,要辦案,還要我付錢.
五十.101年3月27日我在搭公車時,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找人弄我的腳.桃園市立圖書館還來了一個人,他的臉跟鼻子,長滿了東西,看起來很可怕(那又不是我弄的,我 還要看那麼可怕的臉).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把我的資料透露給一家律師事務所,妨害我的隱私,晚上我到夜市買東西,我向老闆說我不要加辣(因為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已用毒藥把我的皮膚弄到不可以吃到刺激性的東西,否則會脫皮),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老闆在裏面加辣.之前,我要寄資料到大溪公所,結果犯嫌還跟踪我,找了郵局的人妨害我寄信,還找人打開我的信件,偷看我的信,妨害我的隱私. 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之前還找健保局的人假裝執行公務寄信給我並將內容直接寫在外面,通告大家說我沒加保.健保局之前還與法院假裝執行公務說要強制執行我的財產,結果後來健保局的人,又重寄一張繳費通知(因為審計部妨害我加保,強盜我的錢,妨害我公務,我的錢被審計部的人盜走了,我之寫還寫信給健保局,說審計部在強盜我的錢,結果他們夥同審計部強盜我的錢,還假裝自己在執行公務,一天到晚寄信給我說我沒繳費,然後就把我的健保停掉,停掉後我自己門診都自費,結果我自費後我又要去繳健保費,而健保局並沒有把我自費的錢還我,直接就騙我的錢.健保局給我的繳費通知與假裝要執行公務叫法院要強制執行的金額居然不一樣,而且我依繳費單繳的還比法院通知的還多,顯示健保局詐騙我 的錢.他們還詐騙說有的金額沒寫上去.,因為他們知道我有工作之後,才開始向我要,所以他們二次計算的時間應該是一樣,根本不可能發生錯誤沒算到.
五十一.101年3月28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找人跟踪我,我在等著買早餐,結果他們找人在那邊唉了一聲,後來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找人將0197DR轎車及V6-567的計程車停在站牌,我在記車號,結果有共犯在那邊喊財主來了,財主來了.(共犯要阻止我抄車號,並且要幫助犯罪).後來我到介壽路一段677號網咖,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就找人撞擊其他坐位,要影響我的桌子的晃動.
五十二.101年3月29日,我到蘆竹鄉農會去開戶,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櫃台的人問我住那裏(居然要我公開告訴別人我住那裏,而且還三個人問我),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教嗦蘆竹鄉農會服務台小姐還問我要存多少,要我直接將我要存款的金額公開告訴大家. 蘆竹鄉農會服務台小姐還問我要不要辦金融卡,我說要,結果蘆竹鄉農會服務台小姐沒拿資料給我填. 蘆竹鄉農會的櫃台小姐,還問我開戶要做什麼使用,叫我要公開讓別人知道有人要將錢匯到我戶頭.(之前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就教嗦台北富邦銀行在那邊妨害我隱私,我去開戶,他們就在假裝執行公務,還叫我要公開我的隱私).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我工作時的人事主任公然侮辱我偽造公文書.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主計室的主任叫我做搬東西的工作(我的工作是會計,他們叫我搬東西,要傷害我的身體).然後又說他們的工作很多,問我要一次交接還是要分次,然後又說若一次交接的話,東西很多,又說我沒辦法做之類.(如果真是這樣,那何必問我).又向我說,職名章沒辦法給我,叫我將我 做完的文件,用別人的名字蓋章.(叫我要在公文書上表示不實的資料)
五十三.101年3月30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找了一輛066NU計程車停在站牌,並找了一個人故意在我經過的上大聲對我咆哮,要我回答公所放的讓民眾索取的東西還有沒有.(我又不是負責的人,那個人早就知道,是故意的).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找人向我說我是剛考進去的所以什麼都不會.(之前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教嗦高上補習班的老師向我說,考上愈多年忘得愈多).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追殺過來,當中有 一個犯嫌在我執行公務時,還說他們會把人吵死.(他的意思是他們早晚會得手)真是可怕,令我心生畏懼.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找人假裝執行公務靠近我,並問我說他們(裏面的公務員)好不好(想也知道,我若回答說裏面有犯嫌,會有什麼後果,騙子假裝執行公務靠近我,還說我什麼都不會).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找人打電話給我說我的手機要做為他們公務用(真令我心生畏懼).
五十四.101年3月31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幫助一輛5165DU停在等車的站牌前.我在桃園介壽路一段658號網咖上網求救,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找人在那邊動桌子, 影響到我螢幕的晃動.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找人用車檔我的路.後來我到桃園廣福路182網咖要上網求救,而那家明明裏面貼了全面禁止吸煙,外面也貼了全部禁止吸煙,而那小姐向我說我們裏面全部都可吸煙.後來我又到桃園介壽路一段677號要上網,而櫃台那邊有人在抽煙,我就遮住,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找了一個人說我感冒了(涉嫌要殺我,叫我去看病,好在裏面下毒殺我).又看我然後用衣服遮住他自己的口鼻.
五十五.101年4月1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一台223D5的計程車停在站牌.我要搭電梯時,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他人嗆我要按著電梯等他.並找人在樓下擋我路.我搭公車要下車,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還找人施暴力用手擋我的路,不讓我下車,還嗆我要等一下才可以出去.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桃園公車司機拿了麥克風在胡說八道,說什麼,亂按喇叺的人是瞎子.中午我去用餐,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店員故意擋我的路,知道我什麼時候網咖時間到,還擋住我的路,只留一點路要讓我走,後來我去用餐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店員假裝沒聽到我說要在店裏用餐的話,並叫店員故意大聲咆哮問我是不是要在裏面用餐,我就很害怕,就回答她.結果 我回答那 店員說我已經說了,結果那店員說謊說他沒聽到.我在桃園介壽路一段677號上網求救,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別人在廁所裏面抽菸及在櫃台抽菸,要傷害我身體健康並找人故意大力弄桌子.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他人在我經過的路上,在那邊說上班是痛苦的.找搭公車時,他找人要把我拌倒.
五十六.101年4月2日,我要搭桃園客運時,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桃園客運的人上班不上班,在那邊嗆我趕快上車.又使車子的標示與站牌不一樣.結果我還要問司機有沒有到我要的地方,結果那個司機回答完後,還嗆我上車.我上班時,裏面的同事跟我說長官規定要去跳瘦瘦操.我根本沒義 務,結果主計室的主任過來恐嚇我,他說這樣是一種影響團隊(他的意思不就是不去的話影響考績,影響到我的考績獎金,而且他們在跳舞時,我在工作,為何我還要被扣錢,而且他們跳舞時,還擋到附近居開車的通路,結果他們說我若不去擋路,要扣我錢).蘆竹鄉公所主計室的人又過來用手敲打我的身體,叫我要去幫他們裝箱搬東西到樓上.(我又不是搬家公司,為何我要幫他們搬家,而且東西也非我保管,況且我不負責保管檔案.以前的檔案本來就該歸檔.而他們也請了搬家公司在搬,我又不是搬家公司,那個東西我一搬可能手就受傷,那個主計室主任自己也沒搬,還找了搬家公司,結果叫我要像搬家公司一樣去搬東西,分明是在脅迫我,要騙我的錢).那個主計室主任還向我說那是什麼團隊(我手不願意讓他們傷害,結果他們要扣我的錢).我在填寫短實務訓練申 請書,上面寫說要檢附「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及「在職或離職證明」,結果我已附銓敘部審定函及離職證明,而人事主任還叫我要給考績資料.並找裏面的首長來要找我進去,我就說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我可以要求書面下達.結果那個首長過來公然侮辱我說我是他的阿媽,(我的年齡根本沒那麼大,也沒有像他年齡那麼大的孫子)(那個首長說他不是請阿媽來這裏做事,他叫我進去我也不進去).那個人事主任還公然侮辱我說我妨害他們公務,並說要找警察(他的意思是要找警察假裝執行公務,把我擄走,故意要殺我).當時,我喊現行犯,而有多位員工在那邊看,居然沒人處理.那個首長來問說我為什麼不進去,我說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要叫我做的事我可以要求以書面下達,結果那個所長說那是屁規定.那個首長還公然侮辱我說他們叫我做事我都不做.主 計室的員工還向主計室的主任說調任(指新來的)考績是乙等,主任主管級考績是甲等(可是我看考績法並沒有這項規定,顯示那個主計人員在騙人,要騙我考績的錢).主計室的人員還說他們去搬結果造成手部傷害.(他們早就知道有傷害性,還叫我去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文給我,叫我要申請免除基礎訓練要填他們附的表格,結果人事人員,還退我申請書,並向我說叫我看他們寫的表格,還向我說若我不看他們寫的表格,就不可免除基礎訓練(令我心生畏懼).後來人事室又寫了一份通知給我,並在公文書上寫非事實的文字,那個首長對我大聲咆哮,還公然侮辱我說我是他「阿媽」,人事室主任還公然侮辱我說我妨害公務.結果他們不但未處理,還又寫公文說我大聲喧鬧(我在法律上有權利可追呼現行犯,結果犯嫌說我喊現行犯叫大聲喧鬧,不尊重長官且態 度不佳.又說我服務不好.(我的工作並非服務民眾,那是騙子騙人,而且寫信妨害我喊有現行犯).我回家時搭桃園客運883FP,結果用卡片要刷卡,第一次機器沒反應,結果那個司機還嗆我,叫我要「對準」,那個司機是個大騙子,要對準什麼.我收到勞保局寄信給我,叫我繳國民年金,結果我就回信給勞保局說馬英九等人在強盜我的錢.結果勞保局局長及承辦人不但未處理,還夥同審計長一起犯罪還寄信叫我去繳國民年金(那他們的意思是叫我領國民年金的錢,不要去領公保的退休金嗎)
五十七.101年4月3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5165DU銀色的轎車停在站牌,又教嗦裏面的同事打電話給我叫我過去,我就回答說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我可以請求以書面下達,結果那個同事還說我有什麼問題嗎.(他的意思 是我不可以實施我的權利,否則就是有問題,暗示我要去看病,吃毒藥).我在執行公務看憑證發現蘆竹鄉公所的預算書上沒寫買地毯,但要申請金額,我就寫在書面上,結果主計室人員對我大聲咆哮問我知不知道什麼叫資本門,什麼叫經常門,(他是在公然侮辱),還說那個應該放物品科目.(結果我發現物品也沒此預算).結果主計室人員還公然的說我那裏弄錯(我在考試院考試的成績都是密件,而且我的考卷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公開調閱). 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我工作地方的人,在我工作時,站在我旁邊,叫我即刻簽公文.(妨害到我工作),然後法規明明規定那樣,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主計室的人來對我大聲咆哮,胡說八道.而且我己向他們說,叫他們用書面給我(而且他們自己也是一樣,叫我發現他們有弄錯的地方用書面),主計室的人還大聲對我咆哮說什麼叫書面,每天過來對我大聲咆哮.主計室的人將七十七件放了一個卷宗,及六十三件放了一個卷宗,及另外二件,結果不到半天的時間,他們居然來向我要資料.騙子.
五十八.101年4月4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066NU計程車停在站牌.又教嗦453FJ的桃園公車,緊急剎車,致 使我的腳受傷紅腫.
五十九.101年4月6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066NU的計程車停在站牌,並教嗦我工作的場所的公務人員,將我上班使用的電腦,使上網的速度變慢,妨害我的工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又教嗦我工作場所的公務人,寫了不實的文書叫我4月6日 早上九點去驗收,結果我到的時候沒人,後來那裏的主計室主任還過來向我胡說八道,說驗收要他們來叫,才去驗收(他們明明在公文書上寫驗收的時間,為何我不可要求書面),後來下午一點半我去驗收,到了下午二點多結果有人說結束,我就回去,結果到了下午四點多,裏面的員工還打電話給我,還叫我去驗收.(那個騙子寫公文書胡說八道,妨害我公務).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 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我工作地方的公務人員,拿公文給我的時候要我回答他們.(他們明明工作的時候,有公文放在承辦人桌上,承辦人自然會去處理,結果他們假裝執行公務靠近我,拿個東西給我,在那邊喊叫,並要我回答,妨害我公務.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別人賣瑕疵品給我,要騙我的錢.
六十.101年4月7日,我在網址為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 的背包客棧要在討論區留言求救,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背包客棧裏的員工幫助強盜殺人使我不能使用我原來註冊的帳號,而且使電腦都不能使用他們網站,還要重開機,並且重設帳號.後來我又在網址為http://www.hkcities.com/forum/index.php 香港旅遊討論區要留言,結果他們還妨害我求救,並幫助強盜殺人.晚上我在桃園介壽路一段939號三商巧福前等公車,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一輛MM7-523的摩托車要來撞我,妨害我站在那邊等公車,並且要把位置讓他停摩托車.
六十一.101年4月日.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066NU的計程車停在站牌,我搭公車要下車時,.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一個人擋著不讓我下車,後來又教嗦一個女的,還施暴力,我站在那邊,她用力拉扯她的包包.
六十二.101年4月8 日, 4月9日 ,4月10日, 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066NU的計程車停在站牌, 4月11日 ,又教嗦0197DR的轎車停在站牌, 4月11日 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我服務機關的主計室主任來騷擾我,向我胡說八道說什麼機關名稱,可以不依法律規定,可任由他們自己口頭叫什麼名稱就是什麼名稱.然後施詐術說是我不作,明明是他們叫我做違法的事我不做,那個主計室主任涉嫌要騙我的錢.並又教嗦主計室的員工嗆我要去問他們,然後又找那個首長公然侮辱我的長相比他的阿媽醜.並教嗦我工作場所的首長等在我要下班打卡的路上,要對我擄人勒贖並故意要殺我.
六十三.101年4月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我服務機關的人及外面的廠商,假裝叫我去監驗,然後我未完全下車,就把車開走,而且每次監驗都沒依他們的公文上寫的時間,還叫我要走二,三次,然後又公然侮辱我是政府 ,向大家說我欠他錢.要詐騙我的錢,我報完案後,他們警察假裝執行公務,還教嗦對方繼續犯罪.4月14日我在各明星的facebook留言求救,結果facebook妨害我上網求救,而且幫助強盜.
六十四.101年4月19日及20日我去上班,結果馬英九及朱立倫及郝龍斌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教嗦別人把門關起來,妨害我進去執行公務,後來我打電話到桃園110報案,結果110的警察施暴把電話掛斷妨害我報案,早上7:50我打電話到新竹的後埔派出所報案,結果那個警察恐嚇我要殺我,還叫我去吃藥.真令我心生畏懼.
歡迎轉寄,若你有認識警察的親朋好友,歡迎轉寄警察及犯嫌的親朋好友馬英九及朱立倫及內政部長李鴻源及惡警及媒體及檢察官及犯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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